法务部长蔡清祥今(11)天表示,同婚专法最快会在2月提出。对此,行政院发言人Kolas Yotaka (谷辣斯.尤达卡)受访表示,依据《公投法》规定,政院在2月底前经过周四的行政院会通过该法案,但因为下下周四是二二八连续假期,因此,最慢势必要在下周四(21日)院会通过,预计在立法院这个会期完成三读程序。
大法官去年5月针对台北市政府、同志运动先驱祁家威声请的同性婚姻释宪案,作出释字第748号解释,认定《民法》婚姻规定限定一男一女违宪,政府在公布日起2年内必须完成法律修正或制定,意谓著今年5月24日前要完成立法或修法,否则同性婚姻者在今年5月底就可以办理婚姻登记。
但去年下一代幸福联盟所提的两项公投案:是否同意《民法》婚姻规定应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结合?是否同意《民法》婚姻规定以外形式保障同志伴侣?都通过门槛。据《公投法》规定,政府应于公投结果公告后3个月内研拟相关法律、自治条例提案,并送至立法院、直辖市议会、县(市)议会,因此,该草案应于下会期休会前完成审议程序。